古时候有一种宝刀,叫尚方宝剑。
这类宝刀由皇帝赏赐给重臣,持有尚方宝剑的人就等因此皇帝的化身为,有着先斩后奏的权利。
据《前汉书朱云传》载:朱云奏疏皇帝还称:“臣原赐尚方斩马剑,断奸臣一人以厉其他。”朱元章的谋士刘伯温也曾说过:“先封尚方剑,按法诛奸赃。”不难看出,持有尚方宝剑的人权利挺大,能够照相机杀杀杀。
人们常常在古装剧里见到那样的场景,当奸臣横行无忌,连贤臣都落了低处时,便会有一把奇妙的尚方宝剑出現,因此,公平正义伸展,奸臣授首,皆大欢喜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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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同有矛就会有盾,古时候也有一种冠军,叫免死金牌。
免死金牌的宣布名字叫“丹书铁券”。由皇帝颁授给皇族、元勋、大臣等,让她们世世代代享有优遇,或在违法犯罪后可免于刑事处分,乃至饶恕死刑。
据记述,最开始颁授免死金牌的是汉高祖刘邦。在北魏时期,有的重臣以便身家性命,积极向皇帝恳求免死金牌
。宋太祖赵匡胤启动“陈桥兵变”,从后周柴家手上谋得帝位,以便稳定政局,抚慰内心,就赏赐柴氏“丹书铁券”,还下旨厚待柴氏子孙后代。明朝时期也是规模性赏赐“金书铁券”,连魏忠贤的侄儿魏良卿都得到过那样一块免死金牌。
一个有趣的话题来啦,当持有尚方宝剑的人碰到持有免死金牌的人时,前面一种能否干掉后面一种?
勇哥先说回答:不可以。为什么不可以?
这根据二点缘故。
一是尚方宝剑击杀高官,有确立的管理权限。
明朝末期,杨嗣昌兵部尚书围歼闯王李自成农民起义时,曾申请办理应用尚方宝剑,他在汇报讲到:“巡抚无需命,立解其兵柄,简一监司代之;总兵无需命,立夺其帅印,简一副将代之;监司、副将下列,悉以尚方剑从业。”
换句话说,针对巡抚、总兵之上的地区大员,均不可以击杀,数最多能够就地免职。针对监司、副将下列的高阶高官,才可以请出尚方宝剑“先斩后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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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看免死金牌
。前边说过,免死金牌一般全是颁授给皇族、元勋、大臣,这些人身居高位,远远地超出巡抚、总兵一类地区大员。想要尚方宝剑击杀她们,门儿也没有。
二、用尚方宝剑杀不应该杀的人,不良影响会很严重。
袁崇焕是明朝末期的抗清大将,他统领雄师很多年运营辽东,多次击败清军,深得崇祯皇帝临幸和器重。殊不知,他由于私自干掉处世骄恣的毛文龙,遭受崇祯皇帝的严厉惩罚。
缘故非常简单,毛文龙是左大都督平辽总兵官,官衔尽管小于袁崇焕,可仍然归属于手执尚方剑只有免职不可以擅杀的高官。袁崇焕干掉了他,之后被崇祯皇帝以“擅杀岛帅(毛文龙)”等罪行惩处凌迟之刑。
另外,尚方宝剑一般只用以带兵战斗,在竞技场上应用;及其一些独特的临时性场所,用完后就完后。并且,重臣应用尚方宝剑后,还必须向皇帝申请报告,汇报恶性事件的前因后果,及其“先斩后奏”的合理化。假如皇帝感觉该重臣乱用尚方宝剑,他很可能会被追究责任。
那麼,连尚方宝剑都击杀不上的免死金牌,是否确实就“世世代代免死”?谁可以整理免死金牌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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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能一种人,皇帝,能够应对得了免死金牌。
免死金牌由皇帝颁授出来,当然也可以由皇帝取回来。干掉持有免死金牌的重臣以及子孙后代,也是一下子的阶段。
朱元璋登基后,颁授了34块“金书铁券”。殊不知,并没什么用处。之后,更是朱元章他老人,将这34块“金书铁券”的绝大多数持有者,以各种各样原因给干掉了。
因而,古时候,真实至尊无上的并不是尚方宝剑,也不是免死金牌,只是君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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