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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故事

2020-02-22 09:08来源 :悠悠历史网

宋朝时,有一个州的太守全名是田登,处世心胸狭窄,独裁蛮不讲理。由于他名“登”,因此,不能州内的百姓说到一切一个与“登”同音词的字。说到他这一忌讳,还真一些由来……


蒲田村,一个有山有水的村子,旭中几千里,山、塘、田、地……花草树木繁茂,水清田肥。这种地区,大多数都归村上的富豪“田上百万”全部。这一老大地主——田上百万,虽家里肥田万倾,但身旁却无一子。因此,他四处花巨资请风水学,请高手卜卦。来到40岁时,总算患上一个孩子,视他为掌上明珠。八字算命学术的说:“晚年时期喜得贵子,必然升官晋爵,奇珍异宝绵绵不绝。”因此,他为孩子尽早高升、当官,一步登天,就取名字叫“田登”。


田登,出世的情况下早产儿,极大地脑壳,二只很小很小的鼠眼,往上面兑,眉不清,目不秀,身型矮胖。自小跋扈,也是源于富豪之家,便一直欺压小孩子,而孩子们也经常拿“椅子”嘲笑他。他吃不消这一气,便向他爹田上百万说:“她们都拿‘椅子’嘲笑我,我长大了做官之后,一定要让所有人不用说这一字。”


田登做官后,命州内的百姓不能说与“登”同音词的字,得用某字来替代——公园里的灯心草称为高兴草,灯台、灯盖、小灯笼得叫亮托、挡光、路照,太守外出登车得说开车,就连吹嘘太守“出神入化”也得说“爬峰造极”……
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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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故事

网络配图


谁如果违犯了他这一忌讳,便要再加“污辱地区首长”的罪行,轻则挨板子,严重判处。


一天,太守田登已经堂中蹲着,一个佣人被衙役随身携带公堂。佣人扑通一声跪伏在地,高声求侥:“诬陷呀!太守成年人,今日因为我没做什么呀!仅仅 天亮,我就要厅前闭灯,不知道犯了哪些罪,被衙役蹬了一脚,差点儿被蹬下椅子。”太守田登一听,大怒,命人把佣人捆了个五花大绑,吼道:“胆大刁民,胆敢犯了我的忌讳还不知道罪,往下拉,赏五十石板”……


从今以后,太守府中左右,每个人都害怕大呼他的“名讳”了……


一年一度的元宵节立刻要来临了,依照之前的习惯性,州里关键点三天彩灯表达庆贺,州府的衙役贴出来告示,让百姓准时来看花灯。


此次可让给告示的小官觉得刁难,用“灯”字要违犯太守的忌讳,无需“灯”字含意又表述搞不懂。想想好长时间,写告示的小官灵机一动,把“灯”字改为了“火”字。那样,告示上就写出了“本州依例纵火三日”。


告示贴出来后,百姓们看过都很慌乱,特别是在是一些异地来的顾客,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真认为官衙要在城内放三天火灾呢!都竞相整理行李箱,争着离去这是非之地。本地的百姓,平常就对田登的蛮不讲理早已十分未满,此次看过官衙贴的告示,也是气恼十分。


因此,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能百姓上灯”这一历史典故就一直广为流传到如今……


附全文:州官放火


陆游


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因此举州皆谓灯为“火”。上元放灯,许人入州治游观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:“本州依例纵火三日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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